记者1月10日获悉,2023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中山名列第四。过去一年,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坚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圆满解决法律援助诉讼案件3296宗,提供法律咨询15642人次,提供法律帮助9776宗,提供代书104宗,惠及受援群众28818人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和正义。
启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模式
保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中山法援帮助我妈妈摆脱不幸婚姻,重新过上幸福生活。”这段话源于受援人的未成年女儿亲笔书写的感谢信。案件的受援人是一名残障人,2014年因被丈夫家暴导致伤残加重,后续数年间,受援人父母发现受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持续恶化,身上长期有多处瘀伤,存在营养不良,且患上严重褥疮,生活无法自理,也不能正常交流。受援人父母认为是男方长期怠于履行扶养、照料妻子的义务且存在虐待行为所致,于是到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和支持起诉的条件,立即启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模式。
2023年3月1日,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曹和平协助受援人起诉男方离婚,通过与市检察院、法院进行积极沟通,经过辨法析理、情法并用,以及不懈疏导、调解,男方从刚开始坚决不同意离婚到最后心平气和地表示同意离婚,同意女儿由外祖父直接抚养(女儿自出生后主要跟随外祖父母生活),并主动提出每月给予女儿1000元作为抚养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是市法律援助处与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的协作配合机制。市法律援助处在受理案件时,发现当事人系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可能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在尊重当事人的前提下,将线索移送给检察机关,最大限度保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市法律援助处移送线索500余宗,检察机关立案支持起诉案件25宗。
为困难受援人提供
诉讼保全无偿担保服务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这是中山某超市30余名员工向市法律援助处送上的锦旗。2023年年初,中山某超市经营不善停止经营,30余名员工对安置方案中的经济补偿金存在异议,与超市交涉无果,向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援助。
市法律援助处审核通过后,指派多名律师承办案件,并协助受援人申请诉讼保全无偿担保服务,由保险公司提供《保单保函》,申请法院查封超市相应价值财产,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诉讼保全后,为了尽快解除对查封财产的保全,超市主动与受援人调解,最终双方调解成功,受援人收到全额调解款。
为惠及更多受援人,2023年2月,中山市司法局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订《中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诉讼保全担保公益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提供诉讼保全无偿担保服务,免费出具诉讼保全保单保函。截至目前,共为60名受援人出具《保单保函》,诉讼保全金额近400万元,有效解决困难群体无法提供诉讼保全担保难题,切实维护胜诉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
“市域通办”“跨市通办”
深化法援服务质量
除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还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部门合作、地域合作,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2023年,市法律援助处推动出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率先通过地方立法扩大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状况审查范围。2023年8月,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还与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共同签署了《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申请两市“跨市通办”合作细则》,实现法律援助深圳中山“两市通办”。
同时,市法律援助处持续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加强对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与沟通,确保群众在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取法律援助服务,为群众提供就近优质法律服务。2023年,全市通过该机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8宗。
在法律援助宣传上,市法律援助处结合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五一劳动节、助残日、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开展150余场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
编辑 黄靖怡 二审 隋胜伟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