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公办幼儿园每班拟补15万元,中山市学前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正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27 来源:中山+

1月22日至1月30日,新修订的《中山市学前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来函等形式,向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意见或建议。

根据意见稿的绩效具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85%以上,省规范化幼儿园占比达90%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45%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稳定在50%以上。

意见稿提出以多项奖补鼓励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

学前教育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和办园质量提高等。奖补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包括公办(含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资金的奖补项目主要包括等级幼儿园的评比、公办幼儿园建设、优质普惠性幼儿园、《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等。

对于等级幼儿园的奖补标准是:

对新通过验收的市一级幼儿园,一次性奖补5万元;新通过验收的市示范性幼儿园,一次性奖补12万元。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

对于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奖补标准是:

新增的公办园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规模给予每班15万元的一次性开办奖补资金(含对原有公办幼儿园通过闲置物业等改建或就近扩建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且符合教育部门规范办园要求的幼儿园);对回收民办园改办的公办园,按教育部门核定规模每班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

对于优质普惠性幼儿园的奖补标准是:

镇街、企事业单位(高校)、村集体(社区)举办并自主经营管理的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率达85%、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80%、配齐两教一保、无乱收费现象、年检合格的市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办园质量评价考核优秀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规模,在当年市学前教育补助资金中统筹给予奖补,每班每年不高于7000元,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

对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的补助标准: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新评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建设项目、帮扶结对项目牵头园和省级科学保教幼儿园,按每所幼儿园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意见稿完成征询意见之后,实施日期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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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家浩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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