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一辆救护车行至五桂山龙塘工业大道大山脚街西行路口,前方等待绿灯的车辆纷纷主动礼让。这一幕被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过程中看到,大队民警随后及时联系这些车主,表示相关违法行为不会被处罚。
五桂山龙塘工业大道大山脚街为双向四车道。9月17日15时57分,一辆黑色粤T号牌小轿车和一辆教练车并排停在大山脚街西行路口斑马线处等待放行信号,后方突然传来救护车的急促笛声。停在救护车正前方的黑色小轿车随即主动45度角变道让行,右侧车道的教练车跟着斜向变道,而停在黑色小轿车后方的一辆白色小轿车急忙靠左,共同为救护车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
这一幕被五桂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过程发现。民警随即联系小轿车车主何先生和教练车所在驾校相关负责人,对两名当事人主动礼让救护车的行为给予赞赏,并表示不会对车辆压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根据道路交通法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让行。因礼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而产生的交通违法不予处罚。如果接到相关处罚通知,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复议,在查证核实后交警部门将及时予以核销。
相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交警部门特此科普正确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相关方法:
■遇对向车道驶来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对向特种车辆左转弯或掉头,应停车让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先行。
■遇特种车辆在同向车道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社会车辆不得左右变道,而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在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行车,遇特种车辆在后方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或靠左停下,让行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查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