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登记信息,中山沙溪房东受到处罚
发布时间:2024-10-07 来源:沙溪发布

作为一名房屋出租人是不是只要等着收租就好了?如果你这么想就错啦!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将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中山市沙溪公安分局坚持依法严格管理以出租屋、旅馆业为着力点,加大出租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依法查处出租人不履行房屋管理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9月份以来,沙溪公安分局共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住宿旅客信息案件43宗。

01

9月19日,沙溪公安分局社区民警在隆都路某出租屋检查时,发现管理人员王某未按规定登记202房的居住人员信息,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被予以行政处罚。

王某被予以行政处罚。图源自沙溪发布

02

9月19日,沙溪公安分局民警到乐群坎溪村某公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寓管理员赵某没有对403房的租客登记身份信息,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赵某被予以行政处罚。

赵某被予以行政处罚。图源自沙溪发布

03

9月13日,沙溪公安分局民警在云汉村某住宿检查时,发现该住宿管理员万某在没有对租住人员登记信息的情况下,让租客入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万某被予以行政处罚。

04

9月13日,沙溪公安分局民警在秀山工业区某公寓检查中发现,该公寓管理员余某没有对208房的租客登记身份信息,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余某被予以行政处罚。


编辑  张英 二审  朱晖  三审  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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