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五方面举措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14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在国新办13日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场监管部门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提升对互联网平台的常态化监管水平,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主要采取五方面举措。

这五方面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一是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基础性规则制度,完善指南、指引、标准等配套制度,以公开公正透明的规则制度向市场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二是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监管责任制度,完善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沟通协调和对接合作机制。三是健全互联网平台合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细分领域合规评价指标,完善政府部门抽查考核、日常监管、正向激励、违规处罚等措施,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加快建设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加强全网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快速响应、及时处置。五是优化服务举措,以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支持鼓励地方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积极培育网络经营主体,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坚持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近年来,通过执法不断优化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激发平台企业和平台内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手段除了行政处罚之外,还有约谈提醒、行政指导、规则指引等梯次性监管措施。”甘霖表示,要切实加强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让企业对监管规则更加明确,对执法程序更加清晰,对市场环境更有信心。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促进商品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扎实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竞争规则,以更优的市场环境激发更强的市场竞争和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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