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区两份资金管理办法正向公众征求意见
科技立项拟最高资助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2-03-09 来源:中山日报

3月8日,中山市翠亨新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山翠亨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山翠亨新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两份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6日。

科技立项资助最高为1000万元

《中山翠亨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共分为7章、24条,对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大。比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方面,对获得市科技局研发费后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创新标杆企业,按照市科技局补助金额给予最高1:1配套奖励。同一主体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

科技立项资助方面,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含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分别按资助金额给予最高100%、80%、50%的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对新获批的省级创新团队项目,按不大于1:0.8进行配套,新认定的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项目,按不大于1:0.5进行配套,上级部门对项目要求资金共担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创新平台认定资助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最高8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按照市科技局资助给予最高1:1配套;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水平研究院给予100万元支持。

创新平台配套资助方面,上述各类创新平台认定后,如获建设经费支持,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支持经费给予最高1:1、1:0.8、1:0.5配套,同一年度每家资助金额按级别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上述创新平台升级,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每个单位每年累计可获得本办法支持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科技立项资助专题的财政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投入资金。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300万元

《中山翠亨新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是指孵化载体建设、企业培育、平台服务、产业链接、金融支撑、人才集聚、国际合作、氛围营造、生态打造等要素的集聚和体系化。孵化载体是指涵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多种形态孵化载体的统称,是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满足企业不同成长阶段需求、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平台。

该办法的支持范围及标准分为认定补助、评价补助、培育奖励、其他奖励、租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众创空间、市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补助。每个单位每年累计可获得该办法支持的专项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分为申报组织、受理审核、报批审议、社会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倡导“免申即享”的扶持方式,符合情况的企业,可简化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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