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消防:某电器公司遮挡消火栓,依法被罚1万元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中山网

为全力推进消防安全三年行动专项整治行动,近日,南头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某电器公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遮挡消火栓的违法行为,南头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微信图片_20241126103415_副本.jpg

消防监督员发现,该公司分别有三处消防栓被货架、大型杂物等物品遮挡,导致消火栓箱无法正常打开,无法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监督员现场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隐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