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事故,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南头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检查时发现某公司存在生产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南头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该单位所在建筑为锌铁棚结构,地上一层,主要用作生产和存放硅胶制品。消防监督员检查发现该单位在厂房内设置了一个住人房间,没有设置独立安全出口;车间与住宿部分采用硅酸钙板进行分隔,分隔不符合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消防部门提醒:“三合一”是消防违法行为,且火灾隐患大,危险性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内私设“三合一”,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