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头一物业服务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南头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对某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所在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检查发现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执业资格证书,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部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物业服务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各企业、单位、场所负责人能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吴玉珍◆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