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小榄镇(东升片)某橡胶生产车间的消防栓内竟然无水。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规定,对该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85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小榄镇(东升片)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龙永街,共有1栋厂房,厂房均设置有室内消防栓系统、配备有消防应急灯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橡胶制品配件。日前,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消防专项整治期间开展大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2个室内消防栓根本无水,处于停用状态。经了解,原来公司室内消防栓无水是因为管道有漏水情况,所以把总阀门关了。经调查取证,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将室内消防栓的系统总阀门打开,并要求请相关专业人员维修漏水情况。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提醒广大群众,消火栓是火灾扑救的有效工具,是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的重要工具,不能正常使用的消火栓将严重影响火灾扑救,导致小火酿成大灾难。更为严重的是,遮挡消火栓不仅可能面临消防罚单,更可能带来无法预料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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