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辖区火灾防控工作,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持续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近日,东升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中山市小榄镇同乐社区丽城三路4号首层一塑料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堵塞车间的安全出口和遮挡室内消火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大队监督员立即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马上对堵塞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取证,同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东升大队依法对该塑料厂经营者给予罚款人民币100元的处罚。
目前,该厂企负责人已缴交罚款,并表示一定吸取教训,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