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占用疏散通道 锁闭安全出口!三角镇一企业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1-21 来源:三角消防救援大队

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力畅通生命通道,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深入辖区厂企持续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并对违规封闭安全出口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微信截图_20250121101703.png

消防监督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厂房第五层一个安全出口门上锁,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大队消防监督员责令场所负责人落实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70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

疏散通道是生命通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陈婉钧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