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落实党政同责
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所有镇街以建立安全生产分级管控机制为抓手,实现镇街党政领导挂点村居安全生产全覆盖,市镇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力。
二是坚持强化部门监管
制定出台《中山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中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国务院十五条、省65条措施履职履责清单化管理,深化压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监管责任不“空档”“断档”。对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严肃问责追责,倒逼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是坚持压实安全责任
高站位部署开展“攻坚一个月,回收一封信”行动,摸清全市企业底数,划分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促使企业从“被动化”担责转变为“主动化”预防。持续推动“党建+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创新性开展“安监1710”行动,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查模式。创新性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两把锁”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
四是坚持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组织危险化学品分片网格化专家技术服务,将市森林消防大队扩编为100人的森林消防支队,在五桂山山脉周边16个重要点位部署21套林火感知设备,实现90%重点林区林火监测预警。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消防经费预算给予充分保障,逆势大幅增长36.4%,采购消防车48辆、器材3.4万余件,全市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
接下来,中山市将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夜以继日防风险、心无旁骛保安全、聚精会神护稳定,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高质量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