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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中山南朗一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04-24 来源: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切实增强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日前,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塑料加工厂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后,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

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监督员对辖区一塑料加工厂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厂房内3处防火门闭门器损坏,且在检查当日无法完成整改,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依法罚款该公司10000元。

目前,该公司已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在规定时限内上缴罚款,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自检自查力度,严防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下一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通讯员 杨恩霖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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