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辖区火灾防控工作,东升大队持续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近日,东升大队在对辖区企业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中山市某新材有限公司将人造板等货物堆积在室内消火栓前面,存在遮挡消火栓的行为,严重影响室内消火栓的正常使用。对此,东升大队当即进行现场取证,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企业位于小榄镇东升片胜龙村,为一层建筑,检查中发现一层建筑内存在室内消火栓被遮挡现场,一旦发生火灾时间可能被耽误在“解救”室内消火栓上,而错过最佳施救时机。东升大队提醒广大群众,消火栓是火灾扑救的有效工具,是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的重要工具,不能正常使用的消火栓将严重影响火灾扑救,导致小火酿成灾。遮挡消火栓的后果可能不只要吃消防罚单,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