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连日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专项行动,助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检查中,发现一公司将内部防火门拆除、同时遮挡消火栓的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该公司负责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天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依法填写并送达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负责人立即整改隐患,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后依法进行了处罚。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合并执行,处以罚款人民币10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消火栓被遮挡不能被及时发现,极有可能延误最佳灭火时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消防部门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惩治消防违法行为,以舆论监督推动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警醒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通讯员:杨恩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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