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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港口某公司因封闭安全出口被罚3.65万元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工作,连日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以下称港口大队)积极深入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助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在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公司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港口大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6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港口大队在对辖区内的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第四层储存家具的仓库东侧安全出口被封闭,导致人员无法通行,且不能当场改正。该公司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港口大队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对该消防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6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防火巡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作为紧急情况下人们疏散、救援、逃生的关键通道,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堵塞、封闭、占用。

通讯员:周子艺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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