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记者从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9月1日起,重中型货车右转弯未按规定停车让行,将依法处罚款200元、记1分。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为执法过渡期,其间右转弯重中型货车不按规定让行,将处以警告教育。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以及中山市公安局、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压降货车事故为重要抓手,同时结合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7月起交警部门将在重点路口开展重中型货车右转未停车让行违法行为现场执法,并依法安装非现场执法设备,抓拍相关违法行为。
据了解,市交警支队以及各镇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协调市、镇各级道路建设和管养部门,针对货车右转安全隐患问题开展排查,并按规定设置重中型货车“右转必停”设施、“右转盲区”配套交通标志标线。
目前,全市23个镇街已完成68处重中型货车右转弯“右转必停”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其中,城区交警大队已设置城南三路(城南客运站路口)、渡兴西路/渡兴路路口、南区西环五路/圣都路路口、崇章路/港隆中路路口、崇章路/金华中路路口、广丰工业大道广佑街路口(丰山小学对开)、彩虹大道/北外环路口、北外环/东明北路路口、北外环/兴港南路路口共9个“右转必停”路口,并已对未按规定停车让行的3名货车司机进行警告教育。
中山交警提醒
广大重中型货车行经右转弯路口时,切记“停车、观察、起步、缓行”让行四步骤,确保右转弯交通安全。
1. 停车:行驶至设置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右转车道停车让行线后方;
2. 观察:在右转车道停车让行线后方停稳后,观察是否有来车或行人进入驾驶盲区;
3. 起步: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起步行车;
4. 缓行:启动过程中禁止急加油门,并不断观察左右后视镜,缓慢行驶通过路口。
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刘洪希 邓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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