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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8-12 来源:中山市红十字会

8月12日下午,中山市红十字会在市会议中心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火炬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红十字会会长刘云梅,市红十字会理事、监事70多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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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市红十字会理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中山市红十字会救灾备灾储备金管理办法》《中山市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中山市红十字会人道公益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金管理办法》《中山市红十字会历年社会捐赠结存资金(非定向捐赠资金)使用计划(2024年)》《中山市红十字会2024 年捐赠资金收支预算》《中山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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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中山市红十字会监事会2023 年工作报告》《中山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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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山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一名副会长和秘书长,调整更换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

经大会民主选举,中山广播电视台综合采集部副主任叶倩儿当选为中山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山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黄绮玲当选为第六届理事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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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副市长、火炬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红十字会会长刘云梅讲话。她充分肯定了全市红十字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发挥党和政府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深化改革、聚焦生命教育、传播红十字声音特别是连年举办中山慈善万人行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强调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刘云梅对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红十字事业的全面领导;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开创中山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理事会前,市红十字会召开六届十二次常理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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