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多措并举开展企业、商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排查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紧绷“消防弦”,拧紧“安全阀”,筑牢“防火墙”。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玩具厂生产车间堆放大量塑料产品及包装纸箱,本应设置在明显易取位置的消火栓却不见踪影,墙上消火栓明显被货物遮挡,取用受阻、形同虚设,存在极大的消防隐患。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即下达了《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责令单位负责人现场整改,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
消火栓,俗称消防栓,是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应该放置于走廊或厅堂等公共的共享空间中,一般会在上述空间的墙体内,并要求有醒目的标注,不能对其做装饰,不得在其前方设置障碍物,避免影响消火栓门的开启,妨碍消防灭火救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通讯员:周子艺
◆编辑:王可荣◆二审:冯嘉扬◆三审: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