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作为消防系统的“大脑”是单位消防管理的核心场所,是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但是部分单位重建设,轻管理,不把消控室的管理制度当回事,导致了火灾事故的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对港口镇一物管企业开出罚单,其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消防违法行为。
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该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只安排1名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且该人员没有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存在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该企业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消防部门依法给予该物管企业罚款人民币6800元整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当发生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时,消防控制室是紧急信息的汇集、显示和处理中心,可用来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发展过程,迅速启动相关消防设施,正确地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在此,消防部门提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资格审查程序,杜绝无证上岗、假证上岗情况。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