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讯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以下简称“人才二十三条”)。据悉,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中山英才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投入50亿元,实现“双百双千双万”目标,即新增100名各领域领军人才、100个创新创业团队、1000名博士正高人才、2000名特聘人才、20万名高技能人才、50万名技能人才。
“人才二十三条”内容主要包括“1+10”人才政策体系,明确未来中山人才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10个子政策,一是3个专门政策,包括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安居保障。二是7个特聘人才评定方案,包括企业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综合领域。
“人才二十三条”主要实施战略人才支撑工程。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完善港澳人才在中山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落实“东承、西接、南联、北融”一体化融合发展战略,探索与周边城市高层次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格互认、服务互通的有效路径。实施人才培养强基工程,全面提升人才自主供给能力。实施人才评价体制改革工程,全方位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实施人才生态优化工程。营造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
“人才二十三条”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试行两年,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此前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从新、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自2022年7月1日起,不再新增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现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按原政策享受相应待遇,与特聘人才一并纳入中山市高层次人才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