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方某醉酒驾车载刘某等人从板芙镇前往三乡镇,途中刘某下车步行,没走多久便接到朋友电话,称方某与他人发生争执且对方打电话报警处置。随后刘某迅速步行赶往现场,并将方某的车辆熄火停好。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两人进行酒精测试。经检验,方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7.42mg/100ml;刘某含量为113.33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两人均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发当天21时20分许,板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事主何某报警,称有人故意别车,车上多名男子对他进行辱骂并且损坏车辆,对方司机还疑似醉驾,请求出警。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的几名男子正在争吵,其中多人身上散发酒气。民警按照程序分别对双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未料对方司机方某拒不配合。民警遂将方某等四人及报警男子何某一并带往板芙医院血液检测,随后带回交警大队部进行分别询问。
询问过程中,事主何某称当天21时许,他驾驶小车途径到板芙镇领航光电厂路段时,发现前方粤T166**号牌小车行驶缓慢,且跨在车道线上行驶,于是闪远光灯提醒对方让行,但对方置之不理,他遂按喇叭超车。然而,行至板芙镇工业大道右转芙中路路段时,对方直接把他的车别停,车上随后下来3名男子对他进行辱骂。他没有理会并且驾车离开现场,但是对方穷追不舍,并在板芙镇启迪未来灯饰厂对开路段再次别停了何某的车辆,4名男子下车围在他车旁,手脚并用砸坏了他的车,他只好选择报警。期间,他看到另外一名男子驾驶了粤T166**号牌小车。
经查,先后驾驶粤T166**号牌小车的司机分别为方某、刘某,其中方某是车主。据刘某交代,当晚他与方某及另外2名工友在板芙镇喝酒聚会,由方某驾车回三乡。途中,刘某不舒服下车步行,没多久便接到工友电话,称方某在前方红绿灯处与他人发生争执,他便很快赶到涉事地点助阵。期间看到方某下车后没有将车辆熄火,于是坐进驾驶室倒车将车辆停好,未料到也因醉驾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