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开始了。记者5月5日获悉,此次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6月5日;镇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申报项目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下午5:00。
此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定性”的方式开展评价,主要以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火炬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绩效自评报告”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评价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于2021年12月31日前纳入我市备案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均需参加年度绩效评价。同一运营单位同时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需参加对应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年度内未参与评价的,将按照管理办法处理。
据了解,市科技局将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评定评价档次,并对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将作为2021年度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为C等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应予以整改,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C等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将被取消市级认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