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讯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我市立法规划项目之一。记者5月24日从中山市司法局了解到,该《条例》的立法有了新进展。市司法局牵头组织起草的《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于5月25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条例》拟确定每年11月1日为“中山企业家日”,并着重通过立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法治环境。
一直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我市营商环境在政务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短板、堵点和难点。
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审议通过了《中山市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市委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中山改革的“头号工程”。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不但可使我市营商环境改革成果通过立法形式予以固定,更是为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实现经济质量和总量再提升提供地方法律保障的必要之举。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一百零九条,划分为总则、市场主体保护、政务服务环境、市场环境、融资环境、法治环境和附则共七章。第一章“总则”对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政府诚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其中在该章确定了每年11月1日为“中山企业家日”。
第三章“政务服务环境”的规定多达38条,围绕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对政务服务标准化、一网通办、优化政务服务、政务数据管理、电子证照、清单制管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政企沟通等内容进行规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法治环境”章节也多达26条,围绕建立健全公平统一的监管制度和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对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等内容进行规定。
目前,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公开。6月25日前,社会公众可向市司法局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