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广州铁路公安处中山车站派出所了解到,近日中山一男子在铁路线附近违规放飞无人机,铁路公安依法对其给予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中山首例铁路线违规放飞无人机处罚个案。
案件发生在6月16日12时49分,中山车站派出所值班室指挥员接到一名男子求助,称其操作无人机拍摄宣传片时因操作不当,导致无人机掉落至广珠城际铁路线内。他无法入内拿回机器,于是向铁路警方求助。接到报案后,中山站派出所立即指派民警前往处置。经派出所民警核实,该男子叫曾某,系中山市某公司员工,当日上午在中山市小榄镇操作“大疆”牌无人机帮助朋友公司拍摄宣传片。在拍摄过程中,他因操作不当导致无人机掉落至广珠城际铁路小榄区间线路内排水沟中,期间未影响行车安全。根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第四十五条规定,铁路公安对该男子给予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现在不少无人机爱好者喜欢使用无人机拍摄风景,但在铁路周边升放无人机极易对高铁电缆设施及高铁列车的运行安全带来安全隐患。”中山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