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中山市交警部门获悉,6月以来大涌交警全面推进“猎鲨”专项行动,收到良好效果,6月15日至20日就劝投14名醉驾在逃人员归案。
按照市公安交警支队部署,今年以来大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猎鲨”追逃工作,组织业务骨干警力组成“猎鲨”专班,对在逃嫌疑人进行梳理、排查,有针对性地向在逃人员家属、亲朋好友开展“规劝”工作,通过分析形势、宣传政策、讲解法律,以逐个攻破心理关口方式消除在逃人员顾虑。通过各项劝投工作,6月15日至20日,包括张某、韦某在内共有14名醉驾在逃司机主动归案。
2020年1月3日晚,张某醉酒驾驶粤J号牌摩托车行驶至大涌镇环镇路南村路段香麦园门口时,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张某受伤。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大涌交警发现张某涉嫌醉酒驾车,后经检验证实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5.7mg/100m1。办案民警随后多次以电话、邮寄方式催促张某到案接受调查,张某拒不到案。6月20日在“猎鲨”专班民警规劝下,张某主动到大涌交警大队投案处理。
当天主动投案的还有广西男子韦某。2020年10月6日22时30分许,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大涌镇中新路文田布业城牌坊对开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截停检查。经现场检测,韦某呼气酒精含量高达244mg/100m1。在案件后续处理中,韦某回老家广西,未接受进一步处罚。经“猎鲨”专班民警规劝,韦某主动到大涌交警大队投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