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微服务业企业扶持奖励项目实施细则》正式印发
首次纳入市规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网讯   自2021年起,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名录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2021年1月及以前入库企业除外)可获一次性5万元奖励,同时还有效益提升奖、规范管理奖等。记者29日从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中山市小微服务业企业扶持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扶持作用,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新增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1000家以上。

《实施细则》明确了纳入“市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标准和要求。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方面:批发业要求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要求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要求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要求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除了上述新入库奖励,还有效益提升奖励。如对上规上限后第二年在库且营业收入增长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计数)的企业奖励8万元;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上规上限后第三年在库且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计数)的企业奖励8万元;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规范管理奖励方面,经镇街确认,对企业报表报送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要求的新上规上限企业,给予每年2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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