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共中山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举行。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市司法局将以市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的召开和实验区建设为契机,推进法治中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度学习借鉴、承接吸收周边城市实验区试点经验,主动为实验区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破除政策制度障碍
一是坚持立法先行,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制度供给。针对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堵点和难点问题,加快出台《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将“企业家日”纳入立法内容。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加强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统筹清理阻碍企业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僵尸文件”。在目前专项清理出800余份的基础上再清理。
三是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免强制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非现场执法及“观察期”“包容期”等新型监管举措,积极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走深走实,助力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确保每次执法都能在阳光下进行。
二、进一步增强法治软实力,助力解决“攻坚战”难题
一是全方位服务低效工业园改造。坚持以法治服务和保障重大改革的理念,找准改革探索和合法合规的平衡点,针对涉及“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文件,采取合法性审核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制发全程指导,高效回应“工改”法律需求。组织“工改”律师法律服务团继续到各街道召开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政策宣讲会。全市公证机构继续走访市“工改”指挥部、各镇街“工改”专班等部门,为更多“工改”项目签约仪式等提供保全证据公证。
二是靠前服务污水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梳理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我市未达标水体治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以“四个提前”加快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系统治水。运用好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发挥外聘高校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法律顾问作用,对工作中涉及的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充分征求法律专家意见。
三是妥善处置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主动谋划破解土地瓶颈出路,为处理有关国资、问题楼盘、“断头路”、经联社、征地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评估法律风险,分析论证可操作的思路。积极跟进办理市政府涉西区马山“三旧”改造征收补偿行政案件,以法治手段扫除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障碍。
三、进一步主动谋划对接,全面学习法治深圳先进经验
一是助力社会治理一体化建设。建立深中两地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跨地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组织协调两地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共同参与涉两地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联合调处工作,促进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
二是推动法律服务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全面实施香港、澳门执业律师在中山执业管理工作,把港澳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与中山制造业、服务业等优势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中山产业竞争力和法律服务水平。利用“湾区西岸(中山)经贸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起商务、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商会有效联动的法律服务模式,服务好中山本土企业和有意向到中山投资的海内外企业。
三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对标深圳,制定出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制订工作指引,方便两地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建立两市协同核查机制,即公证书互查机制、公证机构间协助核实机制等。加强两地行政复议申请指引,通过网上申请预约或电话咨询的方式办理,方便申请人异地获取行政复议服务。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图:记者 王云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陈彦
◆三审: 向才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