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和省政府有关户政业务跨省通办的统一部署安排,广东省公安厅在开通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在中山、佛山两市试点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服务。
市民正在办理身份证业务。来源:广东治安户政
经过试点完善,该项服务于2023年3月31日在全省上线。全省居民(含省外户籍人员)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户政窗口就近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在广东异地居住就读的中小学生成为最大受惠对象。
在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受理条件:
未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带申领人到窗口办理。
提交材料: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居住信息、监护关系材料(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如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则无需提供)。
年满16周岁
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到窗口办理。
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住信息、相片回执等材料。
警方提醒——
居住信息可提前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进行填报,如办理邮寄服务的,也可在“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填报“寄递地址”,无需窗口现场填表。
◆编辑:龙慧◆二审:阮晨雪◆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