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讯 7月17日,记者从中山市司法局获悉,《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和《中山市接诉即办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正向市民征集意见。
《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和《中山市接诉即办管理办法》是中山市2023年立法项目,分别由中山市水务局、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组织起草,并均于6月底完成起草工作。
根据《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中山拟实行排水许可制度,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市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
根据《中山市接诉即办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中山将推进“行业+区域”治理,强化上下联动、司法联动、各地联动协同解决民生难题;拟对涉及水、电、气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诉求提供全天候服务;提供跨市服务、异地办理,推进诉求“省内通办”“一网通办”;建立社会公开监督制度,开展满意度调查,加强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两个立法草案送审稿全文及起草说明已在“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发布,市民可在平台的“立法意见征集——法规规章草案”栏目查阅,并可于2023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线上意见:通过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立法意见征集——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书面意见:可寄至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五路68号206室中山市司法局立法科,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意见”字样,邮编:528403,咨询电话为0760-88321006。
▲扫码查看《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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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刘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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