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
更好满足中山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发布时间:2023-09-14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网讯  继8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认房不认贷”政策后,9月1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跟进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认公积金贷款同样“认房不认贷”。新政将能更好地满足中山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了我市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购房套数为准。明确了两种情形可按照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政策执行:一是职工家庭无中山市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二是职工家庭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名下无中山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

在中山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不再发放公积金贷款。

而对于居民家庭来说,首套房相比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能够节省多少贷款成本呢?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以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计,30年等额本息还款,可节省利息8万多元。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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