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公布2025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新一年度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及待遇调整方案。
根据《通知》,2025年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是21210元,下限是4242元。
在缴费费率方面,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总费率为7.8%(含生育保险),其中用人单位承担5.0%,个人承担2.0%,生育保险费率为0.8%。而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总费率为4.0%(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2.5%和0.7%,生育保险费率同样为0.8%。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的缴费费率,将阶段性降低0.5个百分点。
《通知》指出,随着缴费基数的调整,职工医疗保险的各项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相应提高。具体来看,连续缴纳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其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1220748元、813832元提高到1276104元、850736元,20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较2024年度分别增加了55356元、36904元。
同时,普通门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有所提升。2025年度,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3190元和2659元,相比2024年度,分别增加了139元和116元。
记者 杨健 通讯员 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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