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中山市司法局局长王跃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立波、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永森、古镇镇党委副书记卓水先出席会议,就相关重点工作答记者问。
▲中山市司法局局长王跃飞回答记者提问。中山市司法局供图
近期,司法部决定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山是全省4个试点城市之一。下一步,中山如何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试点工作改革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看点。
中山市司法局局长王跃飞在回答南方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为有序高效推进改革工作,探索总结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中山经验”,中山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中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中山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明晰职责、创新方式、加强培训、智能监管等四方面明确了探索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和运转高效的市、镇街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并确定了东区街道、石岐街道、港口镇、东凤镇、横栏镇、板芙镇、坦洲镇七个镇街作为首批试点单位。
二是创新行政协调监督方式方法。构建“内部+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将探索执法案卷评查常规化、行政检查工作常态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细化、执法专项监督动态化、服务型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全面化,把建立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联合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机制、构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等八项举措列入协调监督体系,增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实效。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智能化监管。将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预警监督体系。依托行政执法“两平台”全流程记录功能,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线上办案实施预警监督。同时,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个性化改造,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适用自由裁量权的监督,避免执法尺度偏差。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简易程序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出台《中山市行政执法简易程序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取了城管和卫健2个重点执法领域及10个镇街作为试点,着力建设四个规范,推动行政执法简易程序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