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2年3月29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25日,中山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这部《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制度设计、亮点等。
▲张忠诚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指导、推动、督促本地各部门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责。市文明办下一步将如何贯彻实施本《条例》?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忠诚表示,《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巩固中山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着里程碑意义。下一步,市文明办将根据《条例》赋予我办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推动《条例》落地生效:
一是加强宣传阐释教育。《条例》为文明行为立规矩、树导向、定红线,让市民知晓什么是文明、如何践行文明。当前最为重要的是抓紧抓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只有让市民知晓、理解法律法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才能让大家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做法律法规的捍卫者、践行者和城市文明的参与者、守护者,为《条例》顺利施行铺平道路,达到立法的初衷和效果。为此,市文明办印发了《<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媒介、平台载体和渠道方式,广泛组织开展沉浸式、体验式、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七进”宣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文明意识。
二是着重推动执行落地。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既要有软倡导更要有硬约束。推动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实用可操作的管理办法,真正发挥《条例》的刚性约束作用。结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期至今后一段时期,市文明办将会同公安、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农贸市场整治、老旧小区整治、不文明养犬整治、公益广告宣传等专项提升行动,通过重点监管、严格执法、联合整治,持续深化细化实化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努力让每个市民都成为《条例》的践行者、推动者。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适时建立《条例》施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条例》执行的形势、问题及对策,推动有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推动《条例》成为全体市民人人知晓、个个遵守的一部法规,让中山文明在法治的呵护下持续提升、让文明“软实力”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中山接下来在具体宣传方面有哪些工作计划和安排?张忠诚表示,接下来,中山将创新宣传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组织开展沉浸式、体验式、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让宣传更立体、更生动、更形象,提升市民知晓率,增强全社会文明意识。
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在央媒和省市媒体平台策划系列深度报道专题,推出《条例》条文解读、评论专栏,重点对条款进行专题解读、法律释义,对学习宣传贯彻的先进典型进行持续报道。策划系列访谈,开辟专题专栏采访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先进和广大市民群众等为创文工作献计献策。
二是深化社会宣传。市文明办已经设计制作了一批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市各有关单位、镇街已开始广泛宣传。同时,市文明办也正在设计制作一系列生活化、场景化和趣味化的条漫、短片等形式的宣传广告,到时将在全市各主次干道、宾馆、饭店、车站、公共广场、公园等户外LED屏持续播放。
三是举办“七进”宣讲。根据不同镇街、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开展对象分众化、内容通俗化、形式多样化的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商户、进网络“七进”系列主题宣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是落实专题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市各相关部门把《条例》宣传宣讲融入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围绕《条例》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开展普法,经常性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施教工作。把《条例》宣传宣讲与各类节日和纪念日相结合,举办各类专题宣讲活动,持续掀起宣传热潮。
五是开展文艺阐释。结合“文化兴城”建设工作,深入挖掘《条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应用场景,创作、遴选一批高质量的文艺作品,并融入文化下乡和乡村文化振兴活动进行展演展示展览,以沉浸式、文艺化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征文、演讲、朗诵、歌咏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把《条例》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中,充分展示文明新风、蓬勃精神和特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