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介绍《条例》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亮点以及下一步宣传贯彻工作安排,并就该《条例》所涉及问题回应关切。
问:《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方面,应当遵守减少垃圾生成,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请问,市城管和执法局将如何推动落实垃圾分类投放相关规定?
市城管和执法局副局长 陈飞国:
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市城管和执法局加强统筹谋划、突出分类施策、积极创新实践,扎实推动中山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结合垃圾分类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进立法,2021年出台《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今年准备出台《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聚焦垃圾分类难点堵点问题作出系列规定,突出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
二是在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全市在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和集贸市场等场所配置近8万个分类收集容器,设置了近3万个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了2000多个具备雨棚、洗手池、照明等配套设施的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对全市252个居住小区、58个公共机构、60家餐饮机构和22个集贸市场开展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一改以往群众反映强烈“先分后混”的现象,使垃圾分类成效让市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三是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加快养成市民群众分类投放习惯。推出垃圾分类查询小程序,让市民轻松实现垃圾分类查询功能;在孙文纪念公园打造了集宣传、科普、体验于一身的垃圾分类时尚馆,并以此为载体,广泛宣传推广垃圾分类知识;推进各镇街、各单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宣传逾2000次,普及人数超50万人,受众群体超过300余万,在全市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浓厚氛围。
接下来,市城管和执法局将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山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