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3月29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25日,中山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 书长黄俏伦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制度设计、亮点等。中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忠诚对《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了详细介绍。中山市司法局副局长彭振羽对保证法规能够得到全面施行作了 具体阐释。
黄俏伦介绍,中山是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并连续六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创建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市民文明素养得到较大的提高,具备对文明行为提出更高要求的条件。张忠诚表示,《条例》对于提升 市民文明素养、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巩固中山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着里程碑意义。下一步,中山市文明办将根据《条例》赋予该办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 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主要采取加强宣传阐释教育、着重推动执行落地、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三个方面的措施,推动《条例》落地生效。
垃圾是城市发展的附属物,垃圾分类则是城市文明的标志和尺度。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从“一扔了之”到像整理自家衣柜一样打理垃圾,从自我方便到承担法定的垃圾分类责任,从法治强制推行到形成 自觉行为,从传统习惯到主动走向现代文明,涉及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的改变,必然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
为了山更青、水更绿、城市更美好,中山市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结合垃圾分类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进立法,2021年出台《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今年准备出台《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针对垃圾分类难点堵点问题作出系列规定,突出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
发布会上,中山市城管和执法局副局长陈飞国表示,该局将从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宣传引导三方面加强统筹谋划、突出分类施策、积极创新实践,扎实推动中山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接下来,市城 管和执法局将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山作出贡献。”陈飞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