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5年被评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并连续六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显著提升。(资料图片)
《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4月25日,中山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制度设计、亮点等。“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将如何落实好《条例》?会上,市文明办、市城管和执法局、市司法局分别就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出解答。
■亮点解读 以地方立法推动创文,为市民日常行为提供明确指引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黄俏伦介绍,我市连续六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显著提升。但是,我市在公共场所、公共卫生、交通出行等方面仍存在很多不文明行为。《条例》的制定,旨在将地方立法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发挥立法对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黄俏伦介绍,《条例》主要有五大亮点。《条例》对文明行为定义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了市民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地位,巩固和提升中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同时还解决了创建工作的协调问题和文明行为引导问题。
其中,《条例》在第四章中建立了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创建平台,设定相关的程序和标准,明晰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配套“中山好人”“道德模范”等激励保障措施,将这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稳定的法规制度,以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此外,《条例》还解决了文明行为引导问题,明确了倡导和不倡导的行为。采用列举的方式对倡导的文明行为和需要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明确区分,在体例结构上体现了中山的特色,也能够为市民的日常行为提供明确的指引,促进全社会文明风尚的进一步提升。
■市文明办 沉浸式、体验式宣传推动《条例》落地生效,为“文化兴城”赋能
《条例》赋予市文明办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忠诚介绍,市文明办印发了《<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接下来将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媒介、平台载体和渠道方式,广泛组织开展沉浸式、体验式、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七进”宣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文明意识。
其中,市文明办将结合“文化兴城”建设工作,深入挖掘《条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应用场景,创作、遴选一批高质量的文艺作品,并融入文化下乡和乡村文化振兴活动进行展演展示展览,以沉浸式、文艺化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征文、演讲、朗诵、歌咏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把《条例》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中。
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既要有软倡导更要有硬约束。为此,市文明办结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会同公安、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农贸市场整治、老旧小区整治、不文明养犬整治、公益广告宣传等专项提升行动,通过重点监管、严格执法、联合整治,持续深化细化实化文明行为规范。同时,市文明办还将适时建立《条例》施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有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市城管和执法局 有序推动垃圾分类,今年拟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管理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城管和执法局副局长陈飞国介绍,《条例》施行后,市城管和执法局将通过“对不文明行为展开执法”和“文明执法”两方面进行贯彻落实。一方面,市城管和执法局将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全市将开展新一轮乱倾倒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方式,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垃圾、废弃物的行为。
同时,作为执法部门,市城管和执法局也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城市管理70%问题通过服务手段来解决,20%问题通过管理手段来解决,10%问题通过执法手段来解决。同时,遵循程序合法、高效便民、包容审慎的原则,围绕优化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陈飞国介绍,《条例》施行后,我市将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2021年,我市已出台《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今年准备出台《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针对垃圾分类难点堵点问题作出系列规定,突出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
■市司法局 将《条例》宣传纳入年度普法范畴,加强《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规的实施需要监督。市司法局副局长彭振羽介绍,为保证法规全面实施,市司法局将配合市文明办等部门做好法规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与解读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目前,《条例》的宣传已纳入中山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范围,市司法局将督促相关单位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并组织中山119名“八五”普法讲师团,通过专题授课、赠送资料、法律咨询、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市司法局还将结合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能,配合市文明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制定《条例》的相关配套措施,指导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地方性法规的衔接。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司法局将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同时,市司法局还将加强《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通过法治督查、法治中山评价考核、行政执法评议等,督促各部门严格实施《条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