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山将创建20家‘无废工厂’、5家‘无废酒店’、5家‘无废餐馆’、5家‘无废商场’……”4月12日上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3年第一期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罗丹表示,中山将培育一批“无废城市细胞”,现面向全市征集“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单位,创建成功的单位将获得优惠政策或者资金奖励。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 摄
首批将征集43个“无废城市细胞”
据介绍,2021年2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珠三角九市纳入试点建设范围;2022年4月,中山市正式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同年6月13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今年3月,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和《中山市“无废餐馆”评价指标体系》等九大体系评价指标并公开征集“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单位,首批共征集43个“无废城市细胞”。
“‘无废城市细胞’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关键载体,是日常社会生活中‘无废’理念的基本组成单元。无废城市细胞是城市内部一个一个的小区域,它可以是工厂、学校、酒店,也可以是商场、餐馆和公园,其主要功能是在小区域内实现废弃物减量、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等目标。”罗丹介绍,通过建设“无废城市细胞”,还可以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将“无废”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之中,形成“无废”理念的文化氛围“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示范引领、整体提升”,最终形成覆盖全市乃至全社会的“无废城市”全民参与建设模式。
完成创建单位可获资金和政策优惠
据介绍,中山正面向全市征集“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单位,“无废城市细胞”申报创建完成后,将由对应部门组织开展验收,通过考核验收的将被授予“无废城市细胞”相关称号并授牌表扬。市无废办将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在通过考核验收后三年内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对于完成创建的“无废工厂”“无废园区”以及“无废学校”,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除资金优惠以外,也有政策优惠,对于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工厂”,市生态环境局会将其纳入下一年度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罗丹表示,今年中山市要培育完成2个“无废园区”、20家“无废工厂”、5家“无废酒店”、5家“无废餐馆”、5家“无废商场”、3座“无废公园及景点”和3座“无废学校”。2025年底前要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培育完成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并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监管和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体系,解决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性障碍,全面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模式。
问与答
记者:对于创建成功的单位有哪些优惠的政策或资金奖励呢?
答:根据“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对于创建成功的单位,有以下的奖励政策:
一是政策优惠。对于创建成功的“无废工厂”来说,市生态环境局会将相关企业纳入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二是资金奖补。今年我们向省申报了专项资金,对于完成创建的“无废工厂”“无废园区”以及“无废学校”会根据其投入的建设项目费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具体的奖补金额及实施细则,后续将由市无废办编制印发。
三是绿色信贷。市无废办将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合作,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成功的单位开展绿色信贷提供支持。同时,创建“无废城市细胞”成功的单位将被授予“无废城市细胞”称号并授牌,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助力提升企业、单位形象。
记者:不同类型的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的侧重点有什么不同?
答:针对不同类型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在“无废城市”创建中所作的贡献,共编制印发了七种无废城市细胞类型的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是“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公园”“无废学校”“无废餐馆”“无废酒店”和“无废商场”。
由于工厂和园区是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源单位,工业源是固体废物污染的重点来源,对环境的危害也是深远的,因此,针对“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的创建,我们重点鼓励工厂、园区的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循环化和资源化利用,尽可能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
对于公园和学校是作为“无废文化”宣传的重要载体,更多是鼓励他们对于“无废理念”的宣传,但在固体废物减量方面能做的还有很多,比如学校控制厨余垃圾和实验室废物的产生量,公园园林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从而尽量减少农药包装物的产生等等。
商场、餐馆、酒店跟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产生最多的固体废物是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因此对这些单位在无废细胞创建上,更多的是侧重生活垃圾的减少及正确分类、合理利用处置。例如减少或不提供一次性用品、提醒合理点餐、对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合理规范地利用处置等。
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
◆编辑:龙慧◆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