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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台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制度:适用企业首次违法并改正可不予处罚!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中山日报

7月25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山在环评审方面的重要惠企政策,解读生态环境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服务”新模式,并就承诺制审批、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以及执法“观察期”制度等进行答疑。

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效能
全力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环评是企业动工的先决条件。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山高质量发展,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工作做法,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效能,落实落细服务保障措施,全力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建设。该局将以往“先评估后审批,先公示后审批”的串联模式改变为“边评估边审批,边公示边审批”的并联模式,在公示、踏勘、修改等环节,并行推进评估、审批;对需要局环评审批小组集体审议的项目环评文件,由定期召开变为项目随到随开;对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的项目环评,推行“云踏勘”“云评审”。目前,中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审批时限均压缩为3个工作日。

此外,中山优化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该严则严、能简则简,指导广大企业对符合名录要求的项目,不再要求纳入环评管理。特别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比如地质勘探、场地平整、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以及厂房建设均予以豁免环评。

据悉,2023年全市707个重点建设项目或重点工业项目中,138个项目豁免环评,另有308个项目豁免厂房部分的环评审批,推动项目“拿地即动工”,加快落地建设。

构建全链条“监管+服务”新模式
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

中山现有民营企业超20万户,优良营商环境对中山高质量发展有重要作用。为此,市生态环境局推行和创新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构建了生态环境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服务”新模式,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

比如,对于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环境危害的,依法免予处罚,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于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免予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案企业第三方合规评估等结果,对于信用情况良好、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通过合规评估的企业,主动降低行政处罚。

此外,中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观察期”制度,对列入省人民政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行业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对适用“观察期”制度的企业,优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监管手段进行监管。适用“观察期”制度的企业首次违法并及时改正,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且复查时未发现新违法行为的,视为违法后果轻微,依法不予处罚,将“事后重查处”转变为“事前重预防”,为企业提供了更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助其快速成长。

记者 王伟 见习生 颜子怡 实习生 黄永耀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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