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山高质量发展,2023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工作做法,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效能,落实落细服务保障措施,全力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在7月25日召开的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子冠介绍在环评审批方面的八大惠企政策。这八项政策包括:
一、持续压缩审批时间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将以往“先评估后审批,先公示后审批”的串联模式改变为“边评估边审批,边公示边审批”的并联模式,在公示、踏勘、修改等环节,并行推进评估、审批;对需要局环评审批小组集体审议的项目环评文件,由定期召开变为项目随到随开;对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的项目环评,推行“云踏勘”“云评审”。目前,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审批时限均压缩为3个工作日。
二、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推动承诺制审批,修订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2022年版)》,将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适用范围由17大类44小类项目扩至24大类51小类,承诺制审批相比一般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以上,同时试行“打捆”审批。
三、落实豁免环评管理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和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优化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该严则严、能简则简,指导中山市广大企业,对符合名录要求的项目,不再要求纳入环评管理。特别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厂房建设均予以豁免环评。2023年全市707个重点建设项目或重点工业项目中,138个项目豁免环评,另有308个项目豁免厂房部分的环评审批,推动项目“拿地即动工”,加快落地建设。
四、简化环评编制内容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工业集聚发展,以环保共性产业园为抓手,近年来,完成了小榄北区环保产业园、横栏镇灯饰供应链产业园等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对位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内和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简化环评内容,项目环评文件可使用园区规划环评的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规划环评对区域污染源调查的内容,以及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数据,减少了项目环评工作要求,节省了检测成本,加快了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
五、适时修订环保准入政策
对现行地方性环保政策进行梳理,因应中山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调整、更新,及时废止不合时宜的环保政策文件。2022年以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废止或修订了《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等地方性环保准入政策文件,优化环评制度供给、破除制度障碍、释放“制度红利”,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持续开展重点项目跟踪服务
提前主动介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以“清单制+进度表”加强项目跟踪,2023年建立涵盖全市707个重点项目的服务台账,配合省生态环境厅跟踪省属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进展。安排专责领导和工作人员跟进重点项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遇到的问题。
七、畅通沟通服务渠道,细化服务指引
通过面对面沟通、函复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从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全流程”的审批服务技术咨询,2023年1-6月服务企业超160家次。为进一步细化服务,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在网站公布《在中山市开展环评编制单位能力情况一览表》,指引建设单位选取优质诚信的环评编制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常见问题手册》《中山市建设项目投资前期环评管理手册》等。
八、加强环评质量监管工作
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健全监管机制、强化靶向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严格环评质量和环评机构监管。一是对环评文件质量开展定期复核和不定期靶向复核,二是对住所在中山的环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在中山市开展环评业务的机构开展线上电子资料检查,督促规范从业行为,诚实守信经营。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