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广东省消委会决定在全省消委会系统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该工作已纳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工作方案》,并研究纳入市场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数量作为反映我省消费环境的一项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