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改过程中如何做好“腾挪”?市人大代表这样说→

发布时间:2022-04-21

连续两天到各镇街视察工改推进工作,中山多位人大代表们在与基层交流中,敏锐捕捉到了工改过程中的腾挪问题。从土地拆除整合,到真正招商进入产出,这段时间,如何减少对原有企业的生产影响?


▲4月19日下午,人大代表“工改”专项工作视察汇报交流会在火炬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代表陈新文、李慧建议,各镇街的招商工作要同步甚至早于工改启动。先规划再招商、再拆除或同步整合地块,这样有效缩短“空心期”。

市人大代表、东凤镇党委书记罗绮冬表示,“个性化定制式”腾挪安置是镇里为了确保本土优质企业不流失而想出的办法。该镇编制“工改”腾挪园地图,计划投入23亿元,在工业企业相对密集的村(社区)就近布局17个腾挪园,用地总面积约 522 亩,计划新建厂房122万平方米,保障原有优质企业就近安置,盘活集体资产,同步解决历史征地留用地问题。

如东凤镇民乐和合工业园项目在动工建设之初,就专程征询意向企业的需求,针对承重、限高等方面为企业“量身定制”12 万平方米高标准厂房。“凤鸣声谷”智慧园区项目率先探索“国企+镇属企业+产业公司”的腾挪园(产业园)投资建设模式,项目总投资10亿元,亩均投资近1000 万元,建设厂房23万平方米,腾挪入驻和美电器、安密尔电器等本土亿元级企业,实现低效工业园有序更新、优质企业扎根本土、镇属企业发展壮大、产业转型升级的“多赢”目标。


▲建设中的西湾裕创新产业园

村集体用地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产权往往分散到各村民小组,这也是造成土地碎片化的原因之一。目前政策允许纳入“三旧”改造的项目办理集体土地的合并和增容,但其他则无法办理。

东凤镇建议市里充分考虑镇街实际情况,完善具体工作的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宣贯解读和指导,并对情况特殊的项目实行分类施策。如对创新合作模式的项目,建议将镇+村合作开发模式认定为村集体自主改造模式的创新改造模式,指定由镇属国有企业参与村集体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对需要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建议允许村集体同步推进,暂时保留地上建筑物,待完善用地手续后再拆除。同时,可采用村集体和属地镇政府承诺制的模式,确保村集体完善用地手续后拆除地上建筑物。

南区园山仔白石环“工改”一期项目需腾挪企业72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5家,涉及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多种行业。以圆仔山菌业为例,搬迁面积99.7亩,厂房涉及温度等严苛条件,腾挪场所需反复论证。并且政府仅能保障规上企业、高新企业本地腾挪,仍有部分企业需“自谋出路”。

市人大代表、南区党工委书记郭渊表示,针对企业搬迁腾挪缓冲时间较短的问题,南区将加快盘点整理资产公司、村集体下属合适的物业、土地,筹建腾挪需求。同时严厉打击整治“二房东”乱象,保障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记者 陈慧 张房耿
◆图: 记者 文波
◆编辑:汪佳 
◆二审:魏静文 
◆三审:徐小江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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