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通道”上,市政协委员汪洋指出,中山市未来民营企业发展之路,需要“排雷治病”来避免“带病发展”。
汪洋表示,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指出,检察院在办理涉及企业犯罪案件时,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企业合规整改后,可以合规不起诉结案,给企业“知错能改”的机会。“广州、深圳、佛山、江门已先行一步成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如果我们再不‘追一追’、‘赶一赶’,再不探索企业合规制度,在爱企、护企方面,那就真的慢人一步、棋差一着了。”
中山的民营企业该如何“改错向好”,让中山的经济活跃向上?汪洋以“医疗体系”类比“企业规整”,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筹建企业“医院”,聘请企业“医生”。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税务等部门,建立企业合规联合探索机制。其中,由检察院向上级检察机关申报试点单位,联同多部门力量,汇聚中山智慧,建立企业合规专家人才库,让企业“寻医有医”“买药有药”“想改能改”。
二是建立“急诊通道”,制定可以优先申请企业合规的标准。把政策重心放到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上市的企业等,对于这部分企业可优先受理、优先“救治”。对于其他企业的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特事特办、特情特批。让“企业医院”和“企业医生”,能“医”好企业、“医”对企业,将“政策惠企”落到实处。
三是形成“病情分级、诊断分流”的合规体系。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组织,检察院牵头制定《企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评价体系和规则》,对企业“病情”进行综合考评、量化考核。对于轻微犯罪,且认罪认罚,积极接受合规整改的企业,能行政处罚的,不刑事起诉,能取保候审的,不过度羁押。对严重犯罪行为的,应诉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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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见习记者 黄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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