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是全国著名侨乡,旅居港澳同胞数十万人,也有许多港澳居民来到这里生活营商,因此存在不少涉港澳居民的纠纷。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9月,中山两级法院受理涉港澳民商事案件(仅统计当事人主体涉港澳)共计6036件。
此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审判》杂志2021年第20期《司法调研|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及司法规则衔接问题研究》中提及,目前中山市涉港澳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包括涉港澳案件送达难、港澳法律查明难、相关安排落地难等。来自澳门的市政协委员黄景禧认为,面对当前问题,可善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解决。
黄景禧建议,在中山市涉港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揭牌成立的基础上,深度衔接《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利用中山与港澳地缘相近、人文相亲的优势,创建中山模式的港澳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具体可分为“交流+选聘+培训+宣传”四步走:定期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山籍知名人士或有较大影响力的商会及专业团体进行交流及调研,了解港澳居民在中山民商事纠纷的需求;选聘爱国爱港爱澳港澳企业家及专业人士担任中山市兼职调解员,充分发挥“双调解”模式的互促作用;进行定期培训,打造熟悉各地制度及文化的港澳调解员团队;采用港澳居民习惯的宣传模式进行中山市涉外调解工作的推广,提升港澳居民对调解工作的认同感。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记者 黄靖怡
◆图+/记者 余兆宇
◆编辑: 陈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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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