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城乡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桩依然存在短板。”市人大代表、东区街道花苑社区党委书记黄敏锐建议结合全市实际,出台指导性意见,分重点、逐步加强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桩布局统筹应用的规划和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的需求。
许多居民从自家住房拉线充电,有些电线更是从7层高垂吊至1楼,在充电时电动自行车则停放在室内、走道及楼梯等公共区域充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黄敏锐说,经前期走访,她发现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在建设时没有预留空间建设充电设施。如花苑社区常住人口超过1.5万人,但辖区内未加装任何共享充电桩。
对此,黄敏锐建议,由住建部门牵头、自然资源部门、公安部门及消防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出台有关指引条例,对老旧小区安装共享充电设施及必要的消防设施形成指导性意见。同时牵头业务部门协助并指导各镇街进行充电桩的选址和建设,建成后也需要设置自动断电、摄像监控、遮雨顶棚、烟感装置等配套设施,从而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也尽可能避免产生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黄敏锐表示,要配套出台有关鼓励政策措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住建部门负责准入审批以及后期规范管理后,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此外,待政策出台后,各村(居)党组织要引导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作用,弄清楚“业业主愿不愿意建”“有没有地方建”“在哪里建”等问题,解决群众切实关心的问题,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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