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山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推动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发展新型零售、共享消费、直播推广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近年来,伴随着新业态的发展,众多新职业应运而生。市人大代表、西区街道工商联主席张海峰指出,目前新就业形态中广泛存在非正规就业以及灵活就业和新就业缺乏对应的社会保障等情况,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维护难。
张海峰表示,新业态从业人员想直接套用现行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是有难度的。当前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不统一性和权益保障的不畅通是制约新业态企业稳定发展和相关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一大问题。对此,他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大力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引导作用,推动新业态用工标准制定,规范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和行业性集体活动,以行业自律协助规范劳动用工、保护新业态企业健康发展;各级法院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加强劳动争议办案指导,畅通裁审衔接,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依法依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案件;政府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用工监测和形势研判,切实兜住构建就业与和谐劳动关系的底线。
二是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研究,出台本地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实施意见,拟订新就业形态用工协议示范模板,提供指导指引;指导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业务;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
三是明确工伤认定辖区范围和协调各地政策差异。在鼓励从业单位在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权益的保障。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记者 余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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