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元宵佳节,中山高规格举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会议集中推出了16项政策,并对政策进行解读,抽丝剥茧,提炼出“干货版”,印发给与会企业家。《上市企业倍增行动计划11条》是其中一项。具体内容:
▍A股上市补助
企业在A股(包括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 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分三阶段予以 补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的,给予补助200万元;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获正式受理的,给予补助 2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给予补助200万元。
▍企业迁入补助
企业采用买壳、借壳方式在A股上市,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持续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市纳税的,给予补助500万元。外地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入我市、 正常持续经营且依法在我市纳税的,给予补助500万元。
▍A股融资补助
本市A股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且所募资金投资中山项目,或上市后通过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实现再融资且所募资金投资中山项目,均可根据募投金额给予100至500万元补助。
▍香港上市补助
企业成功在香港主板 (H股)直接上市的,给予补助200万元。在香港主板(H股) 直接上市企业募投资金折合人民 币1亿元以上且将募集资金的50%以上投资中山项目的,参照A股上市公司募投标准予以补助。
▍境外间接上市补助
营运总部在本市的企业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实现间接上市,募投资金折合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按募集资金比例计算50%以上投资中山项目的,参照A股上市公司募投标准予以补助。
▍新三板挂牌补助
企业完成股改并成功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即新三板) 挂牌,给予补助50万元,对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再增加补助3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资本市场实现融资且所募集资金投资中山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补助30万元,募投资金投资中山项目超过3000万元的,补助金额增至50万元。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补助
企业完成股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正式挂牌,给予补助5万元。挂牌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并投资中山项目的,按投资总额的 1%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可达20万元。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补助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在我市依法登记、纳税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属于我市产业政策扶持范 围且与基金投资前非关联的企业,年度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其实缴投资金额的1%予以补助。单个股权投资基金补助金额累计最高可达200万元。
▍弘扬企业家精神
建立市领导与上市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对话机制,实现政企面对面“零距离”沟通。不断提升上市公司企业家礼遇,激发企业家扎根中山、不断做大做强的信心、决心。
▍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储备
多渠道、全方位深入挖掘优质企业资源,筛选创新能力强、 发展潜力大的项目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实施分层培育,至2025年上市后备企业不少于200家。
▍建立全周期金融服务体系
大力推广“科技贷”“技改贷”“助保贷”“过桥贷”“政银保” 等政策性贷款产品,优化信贷服务体系。整合股权投资基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资源,助力企业做优做强。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黄凡
◆编辑:王欣琳
◆二审:朱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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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