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百千万工程’ 绘就乡村新图景”主题摄影作品征稿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中山+

行走在桂山岐水
驻足于广袤田野
放眼望去
农业生机勃勃
道路四通八达
村庄生态宜居
农民安居乐业
……


美丽横栏。(资料图片)

■■一幅幅产业兴旺、景美人和、城乡协调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在中山这片热土上徐徐展开。

图片记录美丽乡村
镜头讲述奋斗故事

■■近期,我市拟举办“聚力‘百千万工程’ 绘就乡村新图景”主题摄影作品展,面向社会征集反映近年来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成果的影像作品,全面展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图景。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山日报社

协办单位
中山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

中山市新闻摄影家协会

执行单位
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桂南村风光。(易承乐 摄) 

 征稿主题   

■■本主题摄影作品展以“聚力‘百千万工程’ 绘就乡村新图景”为主题,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全面反映我市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实施“强镇”八项行动、“兴村”八项行动以及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等方面的优秀摄影作品,展现我市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幸福的美丽画卷。主题摄影作品展分成序言、奋斗热土、创业沃土、幸福乐土、绿色净土、乡愁故土、结语等7个板块,全方位反映我市农业农村新面貌、乡村振兴新成就、“百千万工程”新突破。

 

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
即日起至11月20日截止

展出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5日

展出地点
金钟湖古香林公园


南朗崖口种稻忙。(王云 摄)  

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紧紧围绕主题,作品必须在中山市范围内拍摄创作,能够展现中山各镇街、乡村的特色,拍摄时间为2021年以来。作品主题具体要求:

■■1. 展现中山各镇街、乡村生产、生活真实场景,乡村经济发展崭新变化,展现经济特色产业蓬勃发展景象的图片;

■■2. 反映中山乡村返乡入乡创业成效,群众勤劳致富、振兴乡村的生动故事的图片;

■■3. 展示中山乡村人居环境、乡村旅游、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崭新变化,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图景和清新的田园风光的图片;

■■4. 反映中山各镇街、乡村日益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乡风文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以及各镇街特色文化、非遗传承,体现群众精神面貌、文明素养的图片;

■■5. 反映中山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成效,中山各镇街、乡村因地制宜推进道路水电、卫生清洁、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电视网络、垃圾分类及垃圾焚烧等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建设,体现乡村生活的便利化和舒适度、幸福感的图片。


岭南水乡旅游文化嘉年华。(余兆宇 摄)

■■(二)投稿作品追求艺术的真实记录,仅可做长画幅接片、反差、亮度、饱和度、裁剪、HDR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多底合成、添加、移位、删除图内景物、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制作的创意作品。

■■(三)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每人投稿限10件以内,组照一组为一件(每组限4-8幅,须标明顺序号)。投稿作品格式为JPG,每组照片不大于10M。

■■(四)投稿只需提交电子照片原件,投稿时请务必按照标准格式命名作品,否则不予参评。投稿格式统一标准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题目》+拍摄时间+拍摄具体地点+拍摄项目全称+拍摄内容简介。如因投稿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方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

■■(五)作者应保证对选送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利,否则,一经查出,取消入选资格。对投稿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责任,活动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投稿方式 

■■投稿人需将投稿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中山市“乡村振兴新图景”主题摄影作品展。
■■电子邮箱:zscm870787@163.com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89883438

 作品评选 

■■(一) 由主办单位代表,中山日报社和中山市新闻摄影协会等单位的专业摄影老师组成评委团,对投稿作品进行综合评选,选出优秀作品。

■■(二) 活动主办方将精选约300幅优秀作品参与线下展览,每幅作品按300元给予创作者稿费。


神湾镇神溪村。(资料图片)

特别声明 

■■(一)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宣传、展览、出版画册以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获奖作品,不另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 主题摄影作品展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遗失、损坏等后果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三) 凡本次活动参与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凡不符合要求的投稿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

■■(四) 活动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编辑 陈吉春  二审 陈伟波  三审 赖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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