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应“学”字当头

发布时间:2024-05-07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厚植遵规守纪、修身正己的理论底气和实践根基,党纪学习教育应“学”字当头,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良好政治生态的捍卫者。

紧扣目标要求“学”。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紧扣目标要求“学”,把党纪作为一门“必修课”,作为一种行动自觉、一种政治责任、一种内在需求,始终保持学习“在线”状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通过认真深入学习,切实了解和熟知《条例》的内容和要求,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在学纪、知纪的基础上,真正做到明纪、守纪,自觉做党的纪律的坚定维护者和模范践行者。

坚持原原本本“学”。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学纪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功”,一些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面前畏葸不前、如临大敌,“做样子、走过场、搞虚把式”,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态度、动机不端正,不耐着性子研读,注定是一场“作秀”。学习好才能领会好,领会好才能执行好。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搞清楚、弄明白,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真正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使遵规守纪成为自觉行动。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在学习中永葆党员干部守纪正己的政治本色。

注重融会贯通“学”。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离不开纪律建设这个利器。既要注重发挥纪律的惩戒威慑作用,也要注重发挥纪律的规范约束功能,从而实现标本兼治,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回顾党的纪律建设过程、党史上纪律教育的历史经验,在以史为鉴中更好地传承严明纪律的红色基因。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解剖正反典型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从而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紧密联系实际“学”。“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要转化为实际行动,一旦脱离实际,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法见到实效。学纪、知纪,最终要落实到明纪、守纪上来。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联系学习和自身工作,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结合起来,学以致用,以学促行,在学习中对标对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对照《条例》自查自纠,做到既摆问题现象、又查问题根源,既搞好“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既勇于自我批评、又相互开展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察觉、及时纠正。必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党员干部自觉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始终做到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


编辑 曾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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